【医保政策】“特药”如何申请与报销?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量:更新时间:2024/1/2 14:11:11
 

 

一、什么是特药?

国家为切实减轻重特大疾病患者的经济负担,将谈判药品中价格昂贵、用药人群特定、用药指征明确的药品纳入单行支付管理,这类需要单独进行使用管理的药品简称单行支付药品(单行支付药品名称、适用病种及认定标准见附件1)。在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部分价格昂贵但疗效确切、患者必须、难以替代,同时限定一定支付范围的药品称高值药品(高值药品名称、适用病种及认定标准见附件2)。

单行支付药品和高值药品简称为“特药”

二、“特药”如何管理?

全省实行“五定”管理,即:定认定机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定治疗机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定供药机构(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双通道”)、定责任医师(认定医师和治疗医师——副主任及其以上医师)、实名制管理(患者首次备案建立实名制)。

三、“特药”认定流程

步骤1:医生根据药品认定标准进行认定填表

步骤2:病人持认定所需证明材料及身份证复印件到住院大楼医保①②号窗口(周末节假日⑥⑦号窗口)进行审核备案。病种认定信息长期有效,治疗期间需要更换药品时应重新认定。

四、“特药”使用报账流程

1.门诊患者使用:医生开具“特药”处方,患者可在我院或者定点零售药店进行购买报账。

2.住院患者使用:医生在门诊开具“特药”处方,患者可在我院门诊或者定点零售药店进行购买报账。

3.报账流程:在我院购买特药的患者,需先到门诊收费处进行全额垫付费用,后持电子发票、处方、认定表、身份证复印件、医保卡前往医保服务窗口①②号(周末节假日⑥⑦号窗口报账。 定点零售药店购买的“特药”在药店进行报账。

五、“特药”报账政策

①不计起付线。

②按比例报销(城镇职工70%城乡居民60%),其中尼洛替尼、舒尼替尼、瑞戈非尼、达沙替尼、伊马替尼按75%报销。

③相关支付费用计入基本医疗保险年度统筹基金封顶线累计计算。

六、其他

附件12023年单行支付药品适用病种及用药认定标准)和附件22023高值药品适用病种及用药认定标准)自202411起施行。原属单行支付和高值药品的硼替注射剂注射剂培美曲塞注射剂西注射剂注射用西5个药品按照原用药报销途径设置六个月过渡期执行时间202411-630,过渡期内适用病种及用药认定标准按照2022版要求执行(见附件3),过渡期结束即停止执行。

  

附件:1.2023年单行支付药品适用病种及用药认定标准 /News/UploadFiles/file/20240102/20240102161826032603.xlsx

2.2023年高值药品适用病种及用药认定标准 /News/UploadFiles/file/20240102/20240102161847094709.xlsx

3.20225个过渡期”单行支付和高值药品适用病种及用药认定标准/News/UploadFiles/file/20240102/2024010216190978978.xlsx

 

   备注:以上“特药”认定和使用报账仅针对四川省参保人员,省外参保人员需咨询参保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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