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爱川伤残人士康复金发放的通知
作者:8660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量:更新时间:2014/12/8
患者朋友:
我院正式成为新加坡“让爱川流不息”四川公益项目实施单位,与市扶贫开发外资项目管理中心共同开展公益项目的实施治疗和补助工作,资助至少60名在我院进行康复治疗的贫困残疾人员。经通过省扶贫基金会的审查,第一批享受该项目的残疾人员名额确定为26人,资助金将于12月9日(周二)上午9:00在门诊部大厅进行现场发放,请接到通知的残疾人员及时前来领取。
该公益项目在我院分批次实施资助。凡是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员均可成为第二批资助对象,资助金额每人2000元至6000元不等,资助金只能用作康复治疗,不能挪作他用。
报名条件:
1.需要进行康复治疗的残疾人员(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伤残证明或残疾证);
2.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的伤残诊断证明书;
3.低保户、五保户、下岗职工、孤寡老人、孤儿、教师、军人等贫困残疾人员优先。
报名地址:门诊大楼二楼中风康复专科
咨询电话:18780812885(王医生);15181881514(叶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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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8日
我院正式成为新加坡“让爱川流不息”四川公益项目实施单位,与市扶贫开发外资项目管理中心共同开展公益项目的实施治疗和补助工作,资助至少60名在我院进行康复治疗的贫困残疾人员。经通过省扶贫基金会的审查,第一批享受该项目的残疾人员名额确定为26人,资助金将于12月9日(周二)上午9:00在门诊部大厅进行现场发放,请接到通知的残疾人员及时前来领取。
该公益项目在我院分批次实施资助。凡是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员均可成为第二批资助对象,资助金额每人2000元至6000元不等,资助金只能用作康复治疗,不能挪作他用。
报名条件:
1.需要进行康复治疗的残疾人员(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伤残证明或残疾证);
2.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的伤残诊断证明书;
3.低保户、五保户、下岗职工、孤寡老人、孤儿、教师、军人等贫困残疾人员优先。
报名地址:门诊大楼二楼中风康复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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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8日